為進一步加強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管理,促進參保人員基本醫保待遇連續享受,自2021年12月1日起,《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》正式實施。
該文件對基本醫保關系的轉移接續工作進行了規范,在全國層面上統一了經辦流程,規范了待遇銜接。明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跨統籌地區就業、戶籍或常住地變動,不得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待遇。另外,在醫保中斷期,還可以追享相關待遇。
濟南鼎和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